2023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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骗子诈骗500余万元后改名换姓逃往外地,20余年后终于落网。近日,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。
1996年,被告人刘某伙同叶某某、余某某以在某证券部开办高息存款为诱饵,利用伪造的证书及印章,骗取张某等148人和武汉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500余万元。
案发后,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00余万元,叶某某、余某某落网,并于1998年5月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刑。被告人刘某闻风出逃,化名王某某藏身异地,“人间蒸发”。2022年5月,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2022年10月,该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案件办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在把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同时,积极释明相关法律政策敦促被告人积极退赃,并先后多次、反复与被告人家属和辩护人沟通,劝导家属帮助被告人退赃。
最终,被告人刘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出了剩余全部赃款,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江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10万元,退出的赃款全部发还被害人。
“这起案件历时25年,追赃难度很大,被告人家属能多方筹款代为退赔,挽回群众的损失,说明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。”承办法官介绍,该案中,江汉法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,让潜逃20余年的被告人仍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,积极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,主动退赃,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,切实维护了受害群众财产权益。
目前,被告家属退回的赃款已到账,准备发还受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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